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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优秀创汇、创利(简称“双优”)外商投资企业评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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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7-03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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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应具备基本条件:
当年实现创汇200万美元以上和税前利润200万元以上,或人均创汇2万美元以上和人均税前利润2万元以上。
2、办理科(处)室:外商投资企业指导服务科(处)
3、联系电话:29984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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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0417-2833865 电话:0417-2998444 联系信箱:ykzs1@yahoo.com.cn